长沙走马楼简牍的陆续公布,不仅为孙吴史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,也为孙吴史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。在研究过程中,出现一些不同观点,应该说非常正常。但探讨问题,解决问题,都必须谨遵前贤提出的以“纸上之材料”(传世文献)与“地下之新材料”(出土文献)互为证据的“二重证据法”。否则,就成为臆断、臆测,其学术价值必然会受到影响。我准备就几个问题,谈谈我的观点。在此,先谈孙吴时期无“僧人”称谓。
我在参加《吐鲁番出土文书》整理时,对高昌的佛教曾经作过一些研究。后来参加《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》的整理,有些佛教界的朋友就托我代为留意其中关于佛教的资料。但很遗憾,至今未见。
走马楼简牍中有一件木牍,记嘉禾某年入仓米帐,中有一句,原释为“其二百卅二斛二(一)斗一升八亿税米”。但最后四字释文,特别是其中“亿”字,由于图版模糊,大家意见不一。有的研究者释为“八备钱米”。此语虽甚费解,但仅属释文问题,影响不大。胡平生先生释为“八僧人钱米”,并称:“此十五字或可视为关于孙吴地区佛教活动的最早的出土文献资料。”又经过换算,认为这是“很重的负担”。并据此断言:“看来,孙吴当局对佛教并没有实行多少优待的政策。”(胡平生《读长沙走马楼简牍札记》〈一〉,《光明日报》2000年3月31日“历史周刊”)这就使问题变得严重了。但孙吴时期绝无“僧人”称谓,此处释文也肯定有误。
如所周知,佛教传入我国,有一个汉化过程。我曾对佛教梵宇由“祠”向“寺”的演变进行过探讨,认为佛教梵宇改“祠”为“寺”大约在西晋至南北朝前期(《高昌佛祠向佛寺的演变》,《学林漫录》第11集,1985年)。佛教信徒出现“僧人”称谓,时代大致相同。但探讨这一问题,也并非易事,至少必须把握一点,即:引用传世文献,需要排除后人“以今例古”的材料。譬如:关于东汉末年笮融在徐州境内大建梵宇的记载很多,西晋陈寿撰《吴志·刘繇传》说“大起浮图祠”,南朝宋范晔撰《后汉书·陶谦传》谓“大起浮屠寺”,南朝梁释僧《弘明集·正诬论》则称“大起佛寺”。显然,称“祠”正确,称“寺”系后人,“以今例古”所妄改。把握了这一点,才能正式探讨汉晋之际佛教信徒的实际称谓问题。
按:传世文献记佛教信徒称谓,最早似为《后汉书·楚王英传》。该传记永平八年(65年)明帝诏有“桑门”一词,注云:“桑门即沙门。”汉晋时期,佛教圈内,称高僧为“菩萨”,一般僧人为“沙门”,较为普遍。如《出三藏记集》载东汉至西晋的各类“经记”,只有“菩萨”和“沙门”称谓。民间则统称佛教信徒为“道人”。如《吴志·孙琳传》称琳“又坏浮屠祠,斩道人”。《世说新语》称两晋高僧均为“道人”。传世文献始称佛教信徒为“僧”,似为《出三藏记集》所载前秦建元廿一年(385年)《僧伽罗刹集经后记》,其中有“比丘僧”,但又有“沙门”、“敦煌道人”、“凉州道人”。传世文献完全以“僧”取代“道人”,时间应该更晚。
出土文献情况大致相同。吐鲁番出土西晋元康六年(296年)《诸佛要集经题记》有“月支菩萨法护”、“弟子沙门法首”,北凉神玺三年(399)年《贤劫千佛品经题记》称“道人宝贤于高昌写”,《北凉真兴(424~425年)某年道人德受辞》末有“道人德受”署名。出土文献始称佛教信徒为“僧”,似为S.797号西凉建初二年(406年)《十诵比丘戒本题记》,其中有“和上(尚)僧法性”。“僧”与“道人”的称谓,也有一个并行阶段。
综上考证,可以断定:前文所说孙吴时期无“僧人”称谓,是能够成立的。前引《后汉书·楚王英传》说楚王英“晚节更喜黄老,学为浮屠斋戒祭祀”,将“黄老”与“浮屠”并列。明帝诏称:“楚王诵黄老之微言,尚浮屠之仁祠,斋三月,与神为誓。”汤用彤先生《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》说:“明帝诏书中称‘仁祠’,言‘与神为誓’,可证佛教当时只为祠祀之一种。楚王英交通方土,造作图谶,则佛教祠祀亦仅为方术之一。盖在当时国中人士,对于释教无甚深之了解,而羼以神仙道术之言。教旨在精灵不灭,斋谶则法祠祀。浮屠、方士,本为一气。”这也是民间将佛教信徒等同方士,而称之为“道人”的主要原因。据此,亦可断定:孙吴之初,长沙民间也绝不可能称佛教信徒为“僧人”。
至此,再回到这个字的释文上。据图(《中国书法》1998年1期,16页〈局部〉、34页〈全图〉),我以为,从字形上判断,这个字显然应释为繁体的“侩”字。“侩”者,中间商也。我国古代重农抑商,商税甚重,而且以“钱”为单位。此处缴纳的既不是国家正户的“租米”、“税米”,也不是非国家正户的“限米”或其它什么米,而是有着“很重的负担”的“钱米”,即以“钱”折的“米”。据此,此处释为“侩”,也是可以成立的。